7.市国家保密局:负责指导涉密地理信息保密管理,配合开展地理信息保密检查,组织协调查处地理信息泄密、窃密案件,加强涉密地理信息保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的涉密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意识。
8.新余军分区:负责通报涉军测绘有关情况,协同查处涉军非法测绘案件,规范涉军测绘活动。
四、工作安排
从2009年5月开始,分4个阶段进行:
㈠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5月4日至5月31日)
一是召开专门会议,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做好专项整治的动员部署工作;二是结合本地实际,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三是组织有关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专项整治培训。
㈡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6月1日至10月30日)
1.开展自查。2009年6月,组织地理信息从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摸清存在的问题隐患。各级各部门对重点地区开展调研,分析原因,查找监管薄弱环节。
2.组织抽查。2009年7月至8月,各级各部门根据地理信息从业单位的自查结果组织抽查,形成分析报告,进行通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处理。
3.开展督查。2009年9月至10月,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迎接全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来我市督查。
㈢落实整改阶段(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月31日)
一是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比较好的地区和部门的先进工作经验,加强宣传推广;二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集中通报地理信息市场违法案件,扩大专项整治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三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
㈣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2月1日一4月30日)
各级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研究、总结,形成阶段性成果,向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工作总结。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检查验收,研究进一步深化完善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市政府和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强化监督检查,务求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