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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陈正根 新余军分区作训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龚晓陆兼办公室主任,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政府负责、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合行动”的工作原则,协同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市国土资源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做好组织协调。提出总体工作方案建议,组织有关执法人员参加专项整治培训,协调开展市场检查工作。重点是查处无测绘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从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加工的非法测绘行为,规范获取、提供、使用涉密地理信息的行为,加强对公开出版的地理信息的编制、审核管理,查处互联网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出现的“问题地图”。严厉打击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余非法测绘活动及擅自对外提供涉密地理信息的违法行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涉军测绘的有关情况,做好与军事部门的沟通。

  2.市信息化办:负责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对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以及其他信息化应用项目中涉及获取、提供和使用涉密地理信息的审查;对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的涉及使用涉密地理信息的信息化应用项目不予立项;根据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对单位和个人自行投资开发的应用信息系统非法持有和使用涉密地理信息的行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加强对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软件开发、电子信息产品研发和生产、服务的企事业单位规范地理信息合法使用的宣传工作,依法查处非法开发、研发、生产、集成涉及使用涉密地理信息的企事业单位。

  3.市公安局:做好互联网地理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的备案,对没有取得国土资源部门许可的地图和地理信息网站不予备案;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对互联网地理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的监管,依照有关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对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的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通知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或拒不执行的,通知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停止为其网站提供接入服务。

  4.市国家安全局:负责涉外测绘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重点查处境外组织及个人非法持有、窃取涉及我市重要基础设施和军事设施地理信息数据的违法案件。

  5.市工商局:负责地理信息产品流通环节的整治工作,提供从事地理信息生产的注册企业信息,依法查处未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或超出经营许可范围,擅自经营和销售地理信息产品的行为。

  6.市新闻出版局:负责地理信息出版服务环节的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未经审核批准擅自出版地理信息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出版服务行为,切实履行对涉及地图出版物及相关产品的印刷服务企业的监管职责,加大对侵权盗版地图出版物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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