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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余府办发〔2009〕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号)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办发〔2009〕4号文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9〕16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余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地理信息广泛应用于经济和国防建设等领域,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的重要性,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密切协同,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

  新余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号) 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办发〔2009〕4号文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9〕16号)精神,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地理信息市场秩序,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围绕地理信息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出版和传输等重要环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顿和规范工作,力争用1年多的时间,使非法从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加工、提供等测绘活动的行为基本杜绝;各种地理信息失密、泄密、窃密案件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出版服务行为得到依法查处;各种涉外、涉军非法测绘活动得到有效遏制;相关监管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地方各级政府对地理信息市场的监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同时,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坚持打击和教育相结合,确保整顿和发展相互促进、相互提高,推动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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