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政办字〔2009〕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日照市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
日照市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9〕50号)精神,结合我市开展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春夏秋冬四大战役,确定在全市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贯彻鲁发〔2008〕1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日发〔2009〕12号),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春夏秋冬四大战役和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依法治理,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重点范围
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的范围是各级、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非煤矿山、尾矿库、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冶金、电力等工矿企业;
2、道路交通、水运等交通运输企业和渔业船舶、农机、水利等企业单位;
3、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水上运动基地及周边200米范围内人员密集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