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信息产业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意见
(日政发〔2009〕2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发展信息产业,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全市经济文化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信息产业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意见》(鲁政发〔2008〕85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大力发展信息产业、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信息产业与信息化工作,始终将其作为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来抓,信息产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信息网络不断完善,已覆盖所有城乡,成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信息产业发展迅速,年均增速40%以上,2008年实现规模以上主营业务收入41.93亿元,同比增长60.47%;信息技术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广泛应用,传统产业改造成效显著,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电子政务稳步推进,社会信息化步伐不断加快。但是,面对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新形势、新要求,我市信息产业与信息化发展仍存在较大差距。主要是:信息产业规模总量小、龙头企业少、自主创新能力弱;信息技术应用不够广泛,信息资源整合有待加大力度;社会化投入比例偏低;人才结构性矛盾突出,复合型、高端人才匮乏;信息化管理体制不健全等。
大力发展信息产业、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有利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构建以高新技术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安全有保障、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有利于发挥信息化对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推动作用,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规范繁荣网络文化,改善民生,加快构建和谐社会。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大力发展信息产业、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信息产业和信息化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科学谋划,率先发展,力争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二、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