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的通知
(凉府办函〔2009〕26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切实提高基层气象灾害(及其引起的衍生灾害)防御能力,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带来的损失,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四川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州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州已建140个农经网乡镇服务站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我州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气象信息员队伍组建方式
  将原凉山农经网乡镇信息服务站的各乡镇农经网信息员纳入气象信息员队伍,同时承担气象信息员工作,并在全州各县市辖区内其他乡镇确定1-2名气象信息员。
  二、气象信息员应具备的条件
  气象(农经网)信息员应为各乡镇政府干部或工作人员,符合《四川省气象信息员管理办法(试行)》中气象信息员认定条件,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身体健康,年龄18-55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三、气象信息员的登记上报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切实做好信息员的认定及登记上报工作。认真组织各乡镇填写《气象信息员登记表》(附件)一式三份,经乡镇政府同意,报当地气象部门审批,并于11月15日前报凉山州气象局备案。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