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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市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市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高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潍坊市市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ΟΟ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潍坊市市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市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的意见》(潍政发〔2008〕38号),加快推进传统农贸市场向生鲜超市和室内农贸市场转型升级,确保三年基本完成市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立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推进机制

  (一)设立潍坊市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审定社区农贸市场和生鲜超市专业规划;审定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年度计划;审定新建、改建农贸市场和设立生鲜超市验收项目;协调解决农贸市场改造升级涉及的政策问题;研究需要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贸易局,其主要职责是:落实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事项;组织对新建、改建农贸市场和设立生鲜超市项目的验收;向领导小组报告年度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情况。

  (二)建立领导小组年度例会制度。每年年底,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审定奎文区、潍城区、寒亭区、坊子区、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下一年度农贸市场和生鲜超市建设计划,审批当年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对批准的竣工验收项目,市、区两级财政向建设或经营单位拨付补助资金。

  二、抓好扶持农贸市场改造升级政策落实

  (三)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强做大骨干企业大力推进流通现代化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潍政办发〔2008〕8号)。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农贸市场、生鲜超市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申请,市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领导小组批复意见,项目承担单位据此办理有关减免收费的手续。

  (四)落实关于集体所有土地用途变更政策。村集体对占用集体所有土地的农贸市场进行改造升级的,由村集体提出改造方案,经市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村集体据此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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