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潍坊行风监督网站”为重点,打造一流的网络监督平台。按照“管维分离、条块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潍坊行风监督网站”升级建设。督促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加快网站建设,实现相互链接,建立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网络监督平台。将“行风在线”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有关内容纳入该平台,实现多种监督资源的有机整合,使其成为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的“直通平台”。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纠风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009年纠风工作要求高,任务重,难度大。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不断推动全市纠风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要高度重视。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把纠风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议程,纳入到政府工作的目标管理之中。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纠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经常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具体靠上抓,推动工作开展。
(二)要严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严格落实责任。牵头部门对牵头的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各配合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其他部门和行业也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针对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有效措施,全力抓好本部门、本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各级纠风办要深入调查研究纠风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要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特别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而上的违法违纪案件,要严肃查处,从严整纪刹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对那些因出现问题不查处或查处不及时、责任处理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四)要坚持源头治理。探索建立纠风预警机制,对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从解决利益驱动问题入手,着力解决产生不正之风的深层次问题。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以改革创新的方法抓落实,逐步建立和完善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