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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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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府对地震应急工作的领导。
  1、是否建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
  2、是否定时召开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或年度防震减灾工作会议;
  3、是否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检查工作体系。

  (二)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修订。
  1、政府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管理;
  2、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社区、生命线工程、次生灾害源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管理;
  3、系统内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备案与管理;
  4、地震应急预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及数据录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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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地震应急机构与队伍建设。
  1、地震应急工作机构设立情况;
  2、专职地震应急工作人员配备及培训教育情况。

  (四)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1、政府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及系统、设备配备完善情况;
  2、地震应急基础资料数据库健全完善情况;
  3、地震信息资料传输是否实现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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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地震应急救援队伍以及志愿者队伍建设。
  1、政府专业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包括队伍规模、设备配置、资金保障、行动方案、日常培训等情况);
  2、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情况;
  3、 各相关单位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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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城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与设施建设。
  1、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是否列入城市规划,是否与当地人口相匹配;
  2、避难场所标识是否规范、明显,设施是否完备,日常维护是否到位等。

  (七)震情、灾情信息技术系统及灾情速报队伍建设。
  1、是否明确灾情速报的组织、人员和速报程序;
  2、是否实现灾情速报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3、地震应急通讯设施保障及联络方式上报情况;
  4、地震监(观)测仪器设备的运转情况;群测群防点建设情况等。

  (八)救援资金、物资及设备储备情况。
  1、政府及有关部门地震应急救援资金、物资及设备储备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救援资金、物资及设备储备是否满足当地救灾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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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重点目标(生命线工程、重大次生灾害源等)的应急保障措施。
  1、重点目标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性能鉴定与加固工作的开展情况;
  2、重点目标地震应急的组织保障、人员保障、制度保障和措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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