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通报典型案例。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上报案件查处情况,对较大地理信息市场违法案件上报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予以全市通报,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扩大专项整治工作的影响力,充分发挥警示和教育作用。
3.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围绕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建立和完善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制度,建立部门间联合工作机制,提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能力。
(四)验收总结阶段(2010年1月-2010年3月)。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对本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并将本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内容主要包括: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资料;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从事地理信息服务活动单位和使用涉密地理信息单位情况;涉密地理信息大宗用户的安全保密情况;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规范情况;地图市场规范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执法检查和举报的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组织机构建设、建章立制及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市检查验收工作完成后,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认真分析、研究、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认真准备,迎接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市的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是国务院安排部署的一项重大任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高度,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依据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公布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详细计划,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应的办事机构,落实责任,精心组织,调配骨干力量,确保专项经费,把专项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地实际和本部门、行业特点,抓住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明确具体要求,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要把专项治理与健全监管制度紧密结合,与加强日常监管紧密结合,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做细、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