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执法检查(7月-9月)。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资质资格检查。检查从事地理信息生产、获取、编制单位是否依法取得了测绘资质,地理信息出版单位是否取得出版许可,企业单位是否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是否存在超资质许可范围开展业务的情况,进入测绘市场是否依法办理了测绘项目登记手续等。
(2)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检查。检查的重点单位为涉密地理信息保管单位和使用单位(特别是大宗用户)。重点内容:一是保密机构与保密制度的建立情况,二是采取安全保密措施情况,三是涉密地理信息的保管情况,四是涉密人员和载体管理情况,五是涉密地理信息依法对外提供情况。
(3)涉密地理信息使用情况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使用的涉密地理信息是否依法获取,是否存在擅自复制涉密地理信息或擅自扩散到所属系统的上下级、同级单位甚至外国组织或个人,是否仅限于在批准的项目或用途范围内使用,利用涉密地理信息开发的产品是否存在失泄密问题等。
(4)编制出版传输核准检查。检查公开编制、出版、传输所使用的涉密地理信息是否经过解密处理,公开出版、登载、传输的纸质地图、互联网地图或其它地理信息是否取得测绘主管部门审核,重大选题是否到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履行了备案手续等。
(5)检查的重点对象和重点活动。检查的重点对象是来潍从事地理信息测定、采集和处理等测绘活动的外国组织或者个人,涉及地理信息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出版和传输等环节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企业和无资质单位。检查的重点活动是在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进行航空摄影、摄像、测量等测绘活动,科学研究、旅游探险、矿产开采、地质勘探等涉外合作项目中所含的测绘活动,以及利用互联网传播、出版地理信息等活动。
4.抽查与督查(8月-9月)。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抽查。省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我市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落实整改阶段(2009年10月-2009年12月)。
1.抓好整改。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根据执法检查结果,结合国家、省、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抽查、督查情况,针对本地地理信息市场存在的隐患和漏洞,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把整改落到实处。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执法检查过程中或经举报发现的问题要求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对违法案件依法予以查处。同时,督促有关单位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树立依法测绘、依法经营和保密意识,杜绝地理信息重大失泄密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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