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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迎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2009年度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迎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2009年度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从6月至11月,对我市近年来特别是2008年以来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例行督察。为做好各项迎接督察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督察,根据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督察通知书(国土督察济通〔2009〕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规范用地秩序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和国土资源部“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的要求,有效维护土地管理秩序,提高土地调控政策的应变能力和效果,切实保障扩大内需项目用地,确保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讲政治,讲大局,严格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迎接督察工作。市政府成立迎接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迎接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的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调度,确保圆满完成迎接督察任务。

  三、迎接督察准备内容

  (一)耕地保护情况。耕地占补平衡及基本农田补划落实情况,包括占补平衡资金落实情况、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土地开发整理计划落实情况;实际的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土地规划计划管理情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尤其是基本农田规划调整情况;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建设用地预审情况。

  (三)建设用地管理情况。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情况;供地情况,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及工业用地最低限价执行情况;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批而未征、征而未供情况;闲置、低效利用土地处置情况;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情况。

  (四)土地登记情况。土地登记“五不准”执行情况;依法确权登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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