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推动抗震设防技术进村入户。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成立农居抗震技术服务组织,乡镇政府和远离主城区的街道办事处要明确负责管理农居建设的工作人员,对农村民居施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形成能长期发挥作用的农村防震抗震技术服务网络。市建设、发改、国土资源、财政、规划、农业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科学编制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认真制定农村民居建设技术标准并抓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市地震局要组织对规模较大的农居工程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对农居建设规划提出合理化避让建议。

  (五)推动地震应急工作进社区。各级政府要切实推动社区地震应急工作,制定完善社区地震应急预案,建立社区地震应急领导和指挥协调工作机制,建设社区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组建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社区要指导群众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掌握地震灾害预防、疏散、自救、互救等基本知识,熟知附近的避难场所和疏散通道,并定期开展社区地震应急演练。临震、震后立即启动社区地震应急预案,迅速组织群众开展避震疏散、自救、互救和抢险工作,迅速向当地政府报告灾情和紧急救助情况,协助发放救援物品,协助维护社区生活秩序,防治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

  (六)规范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程序。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制定和组织实施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方案,建立完善的管理和培训制度,规范地震群测群防网点设立程序、信息报送方式、日常管理模式,明确测报内容,细化工作流程,量化技术指标,统一上报内容格式。

  四、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小组并设立办公室,明确职责任务,完善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和运行机制。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指定1名负责同志分管地震工作,选择1名责任心强的干部兼任防震减灾助理员,具体负责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居委会(村)要指定1人为群测群防联络员,主要开展地震宏观异常观测报送,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抗震知识宣传,地震应急准备等工作。

  (二)大力推进资源共享。防震减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行业、各部门和社会力量要大力支持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开展。要有效依托和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发挥环境、水文、地质、养殖等现有资源和行业优势,搞好地震群测网点的建设、数据收集等工作,努力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观测效益。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财政、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支持力度。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