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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地震宏观异常测报网。2010年以前,每个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至少完成2-3个骨干观测点,至少有1个深水井观测点,要求所处构造部位合适,环境干扰小,无抽注水影响,配备专业现代化观测设备;要继续加密县级骨干网点和宏观测报网点的建设。在每个乡镇和远离主城区的街道至少选择1-2个深水井或水产、畜禽养殖场等作为固定的宏观测报点,明确1名责任心强的社会地震观测员,在地震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地震宏观异常监测。发现宏观异常后,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积极配合宏观异常的调查核实,做到常年跟踪、上报及时、落实有效。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应根据震情变化和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密群测骨干点和宏观测报点;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及市发改、财政、规划、国土资源、环保、水利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地震微观前兆观测网络建设工作的支持力度。

  (二)建立健全地震灾情速报网。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地震主管部门要协同各乡镇(街道),加强技术培训与指导,推进基层灾情速报网建设。地震发生后,防震减灾助理员与群测群防联络员要作为地震灾情速报员及时观察所处环境及附近房屋、景物的变化,对照《中国地震烈度表》中三类基本标志性现象,初步估计受灾程度,将初步观察结果及时向上级地震部门作出首次报告。首次报告后,防震减灾助理员要及时联络群测群防联络员,及时收集负责区域内的三类基本现象,将详细观察结果进行第二次速报。第二次速报后,防震减灾助理员要不断调查核实和补充新情况,对人员伤亡变化情况要随时上报。地震灾情速报重点是:人员伤亡及分布等情况;建(构)筑物、重要设施设备损毁情况,家庭财产损失、牲畜死伤情况;受灾群众情绪及生活秩序、工作秩序、生产秩序受影响情况;地震造成的其它灾害现象。

  (三)建立健全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网。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依托科技馆、文化馆、地震科普示范学校等场所建立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和宣传设施,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各级地震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12322防震减灾公益服务热线,面向机关、企业、学校、社区、村镇、军营广泛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宣传,增强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公民防震避震和自救互救能力。市宣传、教育、地震、科协等部门要进一步建设完善市青少年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功能,确保全市学生在中学阶段以前都能入驻基地接受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各级教育、科协部门要将防震减灾知识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课程和课外读物,通过举办科普讲座、散发科普资料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开展地震避震疏散和自救互救演练。各级科技部门要将地震科普知识宣传纳入“科技周”和科技“三下乡”等科技普及活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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