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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分解落实国土资源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任务和责任的通知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分解落实国土资源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任务和责任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局),局属事业单位:

  为确保《关于保增长保红线后续阶段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09〕64号)、《宁波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整改落实方案》(甬党发〔2009〕74号)、《甬党〔2009〕9号文件主要任务责任分解》(甬党办发〔2009〕76号)等涉及我局的各项工作落实,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提升效率促进工作落实、提升形象促进作风转变”的“双提升、双促进”为目的,针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的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加强领导,细化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整改见到实效。

  二、任务分解

  (一)《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后续阶段重点工作安排》任务分解

  1、坚定不移地推进“双保行动”。按照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的总要求,及时调整和改革不适应“保增长”的土地管理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准确把握经济形势和土地利用与管理形势变化,加强对可能出现的问题的预警和管控,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责任领导:王乐年、李千火

  主要责任部门:耕保处、规划处、利用处,法制监察局

  2、完成批而未用问题的清理。按照《关于在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中加快处理批而未用土地等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44号)的要求和有关处理批而未用土地的政策,抓紧开展对2007年度和2008年度批而未用土地的清理,研究提出分类处理意见,并将清查和处理结果报国土资源部,同时抄送上海督察局。上年度已批准用地的使用情况将作为核定201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的依据之一。

  责任领导:周力丰

  主要责任部门:利用处

  3、大力推进地质灾害资料信息服务扩大内需项目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为扩大内需项目做好地质资料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37号)的要求,进一步了解需求,健全完善服务平台,安排扩大内项项目所需地质资料信息的数字化和矢量化工作,主动为扩大内需项目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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