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部门:市旅游局。
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水利局、市文化局、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湘家荡管委会、嘉城集团、各县(市、区)政府。
2.加快推进商贸业现代化建设步伐。到201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3%。加快以交通枢纽为重点的市区东南区域、以东部副中心为重点的南湖新区、以西部副中心为重点的秀洲新区商圈建设。鼓励发展有产业依托的现代专业批发市场和商品配送中心,严格控制一般商品有形市场的数量和规模,市本级各街道各建设1条以上特色街区。
牵头部门:市经贸委。
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嘉城集团、各县(市、区)政府。
(十)积极发展健康养老、餐饮娱乐等生活休闲服务业。
1.积极支持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机构养老服务床位数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11年全市85%以上的城镇老年居民和70%以上的农村老年居民基本实现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和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利用其服务设施和服务资源,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护理康复、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多种养老服务。鼓励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发、生产适合老年人康复、益智等方面的特殊用品,发展老年旅游、保险等服务市场,不断满足老年人的多方面需求。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建委、市卫生局。
2.发挥我市区位交通和空间环境优势,建设我市养老服务精品社区,吸引周边大城市老年人来我市康复养老。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建委、市卫生局、市社会保障事务局。
3.积极支持餐饮娱乐企业做强做大,鼓励餐饮娱乐个体户成为法人企业,到2011年全市五钻餐饮企业达到10家,四钻餐饮企业达到20家以上,上规模的休闲娱乐中心达到15家以上;结合特色街区和商贸综合体建设,形成15个时尚休闲消费区域,到2011年,餐饮娱乐休闲服务业要形成由25家以上优势企业支撑的发展格局。
牵头部门:市经贸委。
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
(十一)加快服务业品牌建设。
1.建立健全服务业品牌的储备和培育机制,精心选择市场潜力大、技术含量高、竞争能力强的服务业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不断充实和扩大服务业品牌建设队伍。加快推进商贸物流、餐饮服务、旅游等领域的标准化试点工作,对暂不能实行标准化的服务行业,广泛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制度。鼓励具有自主品牌的服务业企业以商标、商号、名牌为纽带,开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加盟经营等现代经营方式,推进网络化和品牌化运作;引导服务业企业实施商标、商号、域名的同名注册,保持企业品牌与商号的一致性、整体性,增强企业品牌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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