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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的通知

  参与部门:市节庆办、市经贸委、市外经贸局、市体育局、市合作交流办、市贸促会、市工商联、嘉发集团、各县(市、区)政府。
  (八)积极发展总部经济。
  1.发挥我市区位交通优势、空间和环境优势、商务成本低的优势,以长三角地区为重点,以嘉兴国际商务区规划建设为契机,在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区域合作的基础上,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企业来我市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充分利用企业总部与嘉兴现有产业条件,鼓励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在嘉兴设立物流中心、采购中心、研发中心、培训中心、旅游和会展服务中心,提高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
  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参与部门:市经贸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外经贸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2.发展一批本市总部企业。扶持综合实力强的本市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逐步形成一批市场前景广、市场潜力大、规模效益明显并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优势总部企业。支持国有企业打造重点优势企业集团,鼓励民营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和质量战略。鼓励本市优势企业特别是具有品牌优势和规模优势、发展态势良好的企业扎根嘉兴,加速成长壮大。对符合嘉兴产业发展方向、关联带动力强、发展层次高的本市企业,给予重点扶持。
  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参与部门:市经贸委、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3.加快推进总部集聚基地建设。积极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以嘉兴国际商务区为重点,优化总部企业区域布局,形成高端服务业总部相对集中、产业总部与产业园区紧密结合的总部企业集聚基地,到2011年总部企业数量明显增加。根据企业总部主体功能和配套功能要求,强化总部企业与园区产业的融合。
  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参与部门:市经贸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九)大力提升旅游、商贸等生活性服务业。
  1.建设一批特色旅游休闲购物街区,开发一批新业态旅游项目,打造嘉兴旅游新品牌,树立嘉兴旅游新形象。加快京杭古运河旅游、湘家荡旅游开发、南湖名胜区等工程建设。创新梅湾街历史街区、月河历史街区的开发和运营管理模式。建成马家浜文化遗址公园。积极开发绿色生态旅游、工业旅游。在市区和有关景区内建成10家以上旅游购物商场。优化高档宾馆布局,加快在建项目建设,全市五星级宾馆达到8家,四星级宾馆达到1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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