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进一步完善高效照明产品联合推广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淘汰低效照明产品、推广高效照明产品计划,积极支持高效光源、灯具等生产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采取财税等政策抑制白炽灯等低效照明产品的生产和消费。
6.减少城市照明用电。做好城市照明工程施工图审查、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验收。科学制定城市照明规划,合理划分城市照明等级,在城市照明建设与改造中,要保证以道路照明为主的功能照明,严格限制装饰性的景观照明。功能照明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照明设计标准及照明能耗密度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
7.加强照明节电管理。优化照明系统运行,改进电路布设和控制方式。白天尽可能采用自然光照明,公共区域照明逐步安装自动控制开关。
8.引导购买节能型办公产品。严格实施国家关于办公产品能效标识和节能认证制度,鼓励和引导用户购买纳入能效标识实施范围的计算机显示器、复印机、计算机、打印机等节能型办公产品。
9.强化办公节电管理。各级行政机关要制订节约用电制度和节电改造计划,明确节能监督员,监督节电制度和改造计划的落实。办公用电设备要设置成节能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
(四)节约用水(由市规划和建设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1.在全社会推广使用节水器具,改造使用小口径节水龙头,并进行减压处理。做好供水管道设备的维护,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现象。
2.绿地用水或景观用水尽可能使用雨水或循环水,逐步减少使用自来水,并采用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车辆尽量用容器装水擦洗,减少自来水直接冲洗。
(五)节约燃气、燃煤(由市规划和建设局牵头,市经委、乐山质监局配合)。
1.在建筑行业推广新型节能环保材料,各类新建工程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并按节能标准规定对建筑外围采取节能保温措施,降低燃气、燃煤取暖的能耗。
2.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供热等综合利用技术,缓解能耗压力。
(六)其他节能。
1.提倡使用节能环保购物袋(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经委配合)。严格执行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有关规定,提倡重拎布袋子、菜篮子,重复使用节能环保购物袋,保护生态环境。
2.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由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经委、市旅游局、市环保局配合)。提倡不使用一次性筷子、纸杯、签字笔等。行政机关要带头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采取有效措施治理过度包装,积极抵制过度包装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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