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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专员办关于对银行呆帐核销、抵债资产管理、自主减免表外欠息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江西专员办关于对银行呆帐核销、抵债资产管理、自主减免表外欠息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财驻赣监[2009]72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

  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组织专员办开展金融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办监办〔2009〕13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做好财政金融监管工作的通知》(财金[2008]46号)、《财政部关于专员办加强财政金融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财监[2008]2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办将组织人员自2009年11月9日起,对你行2008年度呆帐核销、抵债资产管理、自主减免表外欠息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目标

  通过监督检查,掌握银行呆帐核销、抵债资产管理及自主减免表外欠息管理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查纠违规违纪问题,揭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提出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强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促进银行加强管理,提高效益。

  二、检查对象和范围

  (一)本次检查对象为江西省建设银行、江西省工商银行及所属部分分支机构。

  (二)本次检查范围是2008年度各行呆帐核销、抵债资产管理及自主减免表外欠息情况,重大问题应追溯检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相关单位。

  三、检查主要资料

  各行应提供如下主要资料:

  (一)2008年度会计报表及相关会计资料。

  (二)2008年末贷款五级分类为可疑及损失类的贷款明细、2008年末已申报未核销呆帐明细;2008年度已核销呆帐明细及核销原因说明材料。

  (三)2008年末抵债资产明细;2008年度接收的抵债资产明细、接收原因及资产评估等情况说明;2008年度已处置的抵债资产明细及处置情况、逾期未处置的抵债资产情况说明;2008末计提的抵债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及计提方法。

  (四)2008年度自主减免的表外利息明细、所对应的贷款及五级分类状况。

  (五)被查单位呆帐责任认定和追究制度、呆帐核销授权文件、呆帐核销保密制度、呆帐核销后的资产保全和追收制度,呆帐核销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和处理情况;抵债资产收取和处置的内部管理制度;银行自主减免表外欠息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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