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防治任务
(一)切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台汛期和梅汛期是我市地质灾害的多发时段和重点防范期。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相关部门,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内的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落实监测责任,全面掌握隐患点动态。在台风登陆、强降雨来临之前,安排专人昼夜值班,保证通讯畅通。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害预报、灾情速报等制度。一旦发现险情,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启动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开展应急调查,果断采取应急措施,迅速撤离受威胁的人、财、物。
(二)大力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群测群防是目前预防地质灾害最有效的手段。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今年重点推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的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以往群测群防工作的经验,寻找差距,制定计划,积极开展“十有县”建设活动,使群测群防工作逐步规范化、标准化。通过签订管理目标责任书和发放防灾明白卡等形式,将群测群防工作具体落实到乡镇(街道)、村和责任人。各县(市、区)要加强对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员的指导与培训,改进监测技术手段与方法。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在专业人员指导下,由经过监测培训的人员采用多种方法和手段进行监测,逐步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水平。
(三)着力强化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县(市、区)要立足于防大灾、应大急,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组建包括建设、水利、交通、国土资源、公安、武警、民政、卫生等部门在内的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一旦发生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在政府统一指挥下,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要高度重视基层地质灾害防灾能力建设,地质灾害多发的乡镇(街道)应根据本地实际,把气象协理员、山洪预警员与地质灾害监测员有机地整合,加强沟通联系,保证信息共享,灾情发生时,齐心协力、合作防灾。要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开展以乡(镇)或村为单位的防灾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各地乡村各自为战、人自为战的防灾抗灾能力。
(四)全面推进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工作。要加强预报(警)信息发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报(警)信息,扩大预报(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增强时效性。台风期和暴雨期,要时刻关注气象信息,准确掌握水雨情动态,及时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等手段提醒相关管理人员、防灾和监测责任人及可能受到威胁的群众,主动获取省级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信息,根据预报(警)地域、等级,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地质灾害信息反馈机制,加强重大地质灾害的现场查验工作。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系统研发,建立预报预警模型,尽快建成符合温州实际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为有效防御地质灾害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