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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肇庆市电网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肇庆市电网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肇府办〔2009〕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电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电网建设任务全面完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电力保障,市政府决定成立市电网建设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
  关 鹏(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陈 列(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 靖(市经贸局局长)

  马超然(广东电网公司肇庆供电局局长)

  成 员:
  梁 驹(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陈建中(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孟广生(市建设局局长)

  梁大盛(市水利局局长)

  严威盛(市环保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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