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肇庆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肇庆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肇府办〔2009〕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步伐,确保完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各项工作任务,市政府决定成立肇庆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

  组 长:
  杨浩明(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
  黄 玲(市政府副市长)

  郑剑戈(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张水祥(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黄学武(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石栋(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梁 驹(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谭锦添(市教育局局长)

  刘惠明(市财政局局长)

  谈郁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市编办主任)

  陈焕基(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陈建中(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孟广生(市建设局局长)

  江军洲(市审计局局长)

  刘卫红(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田世雄(端州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张 浩(鼎湖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