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措施
(一)大力促进实施商标战略。要通过宣传普及商标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商标,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知识,大力宣传实施商标战略、促进地域经济发展的成果,宣传保护商标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不断增强企业经营者争创名牌的意识,充分挖掘商标的潜在价值,发挥商标吸纳、聚集、组合社会资源的作用,提升商标信誉和价值。要促使企业经营者克服和纠正重视有形资产、忽视无形资产的倾向,将争创省市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目标。鼓励并支持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积极争创驰名、著名商标,推进全市品牌战略的实施。要注重开展驰名、著名商标争创工作的培训,从市到区、县形成梯形结构,梯次培养,滚动推进。要为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开辟“绿色通道”,促使我市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数量持续稳步上升。
(二)积极支持“三农”发展。要积极引导、鼓励农民和涉农企业组织对具有区域优势和特色的农产品及地理标识及时申请注册商标,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使“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商标”成为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模式,促进涉农企业扩大产业规模,真正发挥商标在农业产业化中的重要作用。要积极推动农村市场主体注册和使用商标,促进农产品质量的提高,进一步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三)依法保护驰名、著名商标专用权。要认真贯彻国家工商总局有关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各种商标违法行为,重点加大对食品商标、药品商标、涉外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农”字号商标的保护力度,特别是对涉及食品安全、“三农”问题等商标案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要对我市的中国驰名商标、省市著名商标实行重点保护。要动员和组织各方力量,建立行之有效的商标管理和保护体系,共同保护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规范商标印制行业。按照国家工商总局《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每年对全市的印刷企业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以整顿非法印制为重点,切断印制假冒商标的源头,严厉打击违法印制商标的行为。要对非法印制商标、印制侵权假冒商标和非法买卖商标标识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帮助商标印制企业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严格印制程序,切实规范印制行为。
(五)积极探索建立商标长效监管机制。要加强流通领域企业商标的监管,推进监管关口前移,积极推行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对规模化商品批发零售市场进行规范。要鼓励和帮助企业建立商标价值评估、统计制度,制定商标信息检索和重大商标事项预警等制度,完善对外合作商标管理制度,提高企业自我维权的意识和应对商标纠纷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展销会、洽谈会、交易会的商标监管。要深化基层工商所日常监管,实现商标监管重心下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