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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1次工作会议,并不定期召开例会,协调解决创业型城市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召开会议,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具体工作。
  各区、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村)要建立本级的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一把手担任,协调推动当地的创建工作。各小组成员单位分别建立创建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指定专人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的创建工作。
  (二)健全和完善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工作考核体系。
  根据《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乌海政发〔2008〕71号)和《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09〕44号)文件精神。
  1、健全政策支持体系。通过明确优惠政策、降低创业门槛、拓宽投资领域、完善注册登记、提高税费优惠等具体办法,大幅降低创业成本,尽可能提高创业成功率。
  2、强化创业培训体系。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人员积极开展创业培训,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培训内容,通过引入创业实训和企业家带徒的培训形式,创新培训模式,满足各类创业人员的培训需求,提高创业能力。力争年内培训1700人,其中:有创业意愿的青年农区居民500名。成功创业率要达到60%以上,创业带动就业率达到1∶5;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指导和创业培训活动的人数达到70%。
  3、完善创业服务体系。2009年,健全市、区、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四级创业服务体系。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为依托,增设创业服务窗口和公益性岗位,安排高校毕业生从事创业服务协调员岗位,就近为辖区内的创业人员开展创业宣传,提供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搭建高标准的创业服务平台。通过建立创业服务信息网站,及时登录和发布创业政策、企业项目、创业培训、创业案例、专家名录等信息搭建信息发布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为创业者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化服务。
  4、建立全民创业考核体系。将全员创业活动指数、创业对就业的贡献率、创业对企业成长贡献率、创业环境满意度及创业带动就业率等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指标列入全市经济发展目标责任管理体系、机关软环境建设内容,作为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评优选先和综合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作为部门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指标,定期督查,及时通报,“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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