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乌海政发〔2009〕4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乌海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2009年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七月二日
乌海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
根据国办发〔2008〕111号文件精神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创建创业型城市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创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创建首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加快建立创业带动就业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自主创业、艰苦创业、和谐创业的良好环境氛围,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利用2年的时间,即2011年完成全部创建工作任务,使全员创业活动指数、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创业活动对企业成长贡献率、创业环境满意度以及其他整体反映城市创业活力、创业效率、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成效等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全国的平均水平,成为全国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
(二)阶段目标。
2009年底前按照创建工作的要求完成各项基础工作,即健全和完善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工作考核等五大创建工作体系建设。2010年达到全面实现创建目标。2011年接受国家及自治区对创建工作的整体评估。
三、创建工作任务
(一)建立组织领导体系。
成立乌海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业型城市建设工作。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委员会、教育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委员会、农牧业局、卫生局、审计局、统计局、规划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人行、行政执法局、乌海职业技术学院等27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副市长担任,小组成员分别为各成员单位的一把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兼),副主任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分管局长、市就业服务局局长(兼)。办公室主要负责拟定领导小组的研究议题,督促办理领导小组确定事项及其他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同志为联络员,主要任务是做好服务协调工作,拟定需提交领导小组商定协调事宜的有关材料,落实领导小组商定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