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方案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9〕110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泰州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七日
泰州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方案
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是文化泰州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提高城市的知名度,促进城市历史遗存和文化保护,推动城市旅游开发,具有重要意义。2008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对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条件、程序、保护措施等做了明确规定。对照
《条例》,结合我省南通、无锡等城市申报成功的经验,现提出我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方案。
一、我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可行性分析
去年8月,我市成功举办了城市总体规划高层专家咨询会,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秘书长王景慧现场察看我市历史文化遗存后表示,泰州具备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条件和基础。一是历史文化底蕴丰厚。泰州素有“汉唐古郡、淮海名区”之称,自古人文荟萃,名贤辈出,儒风之盛,夙冠淮南。南宋宝庆二年(公元1226年),知州陈垓在胡瑗讲学旧址创建了江苏省最古老的书院之一--安定书院;明代王艮开创的“泰州学派”,是中国哲学史、思想史上的一座丰碑;清初,孔尚任在泰州陈庵写下了不朽名作《桃花扇》,泰州籍评话宗师柳敬亭和京剧大师梅兰芳,对中国戏曲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古老的历史,给城市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市区现有文保单位59处,其中,国家级2处,省级13处,市级44处。泰州以明代建筑、服饰、书画、墓葬、风土民俗等为代表的明代历史遗存尤为丰富,在省内乃至全国城市中具有鲜明特色。二是古城格局和街巷肌理完整。泰州城池历史上溯到2126年前的汉初时期,至今仍保存着相对完整的古城文脉和格局,历史建筑集中成片。本轮总体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街区4个,保护面积22公顷。泰州的明清建筑极富地方特色,肥梁胖柱,青砖黛瓦,清素俭朴,低调无华,被建筑界称之为“泰式建筑”,目前主要分布于城中、下坝、涵东、涵西等地。三是重大水利工程为泰州及周边地区发展繁荣奠定基础。泰州以水而兴,市区是江淮两水相会之处。西汉初年,吴王刘濞开挖的吴王沟(现老通扬运河),以及后来开挖的卤汀河,奠定了泰州作为中国古代海盐生产、储运和交易的“盐都”基础,由此产生了丰富的盐商、盐税文化,极富特色。四是泰州历史上曾发生诸多重大历史事件。名将岳飞曾担任通泰镇抚使兼泰州知州,在此屯兵抗金。朱元璋与张士诚在此争天下,留下了许多战争遗迹。抗日战争时期,陈毅“三进泰州”,打开了苏中苏北抗日新局面。解放战争时期,在泰州市区白马庙渡江战役前线指挥部,诞生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泰州因此被称为海军“母亲城”。综上所述,泰州完全具备
《条例》第
七条规定的认定历史文化名城的五项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