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保健食品。开展地产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清理,对不符合保健食品生产卫生规范要求的企业责令整改、停业直至吊销许可;打击在地产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切实加强流通领域保健食品监管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的监管。
三、整顿措施
(一)落实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企业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明确产品质量关键控制点,落实各项质量安全控制制度;尽可能实现对食品生产单位实施从产品开发、原料进厂、生产条件、过程控制、产品标识、出厂检验到售后质量追溯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力争做到每批产品质量可追溯、可彻查。完善有关政策措施,采取行政、认证等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食品企业积极采用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良好农业规范(GAP)、危害分析控制点技术(HACCP)等先进食品安全制度,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加强检验检测。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特别是风险食品的检验检测,增加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规范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结果发布。要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兽药和禁用化学品的清理检查力度。要加强食品检测机构的硬件设施建设,改造实验室环境,提高检测机构软实力,加大对检测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科研项目研究,提高技术机构推动食品行业发展的服务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完善现有的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加大流通环节检测工作力度,科学确定食品监测的范围、品种、项目和方式,突出抓好定向监测、跟踪监测和基层快速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工作,实现检验检测结果互认,避免重复检验检测。
(三)确保信息畅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处理和科学利用,整合目前分散在各部门、各环节的食品安全信息,建立畅通的信息报送渠道。进一步落实《秀山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报告、处置及应急保障等制度,举一反三,强化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和安全隐患的监督检查,提高安全事件预警能力,确保反应及时、处置科学。要注重城乡统筹应急体系建设,确保农村偏远地区一旦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事故)能及时有效地处置。
(四)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保障基层执法单位执法装备、检测设备和经费,提高执法能力。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评议考核,落实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问题。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