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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食品生产环节。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单位开展全面检查,全面建档,实现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分类监管和动态监管;对地方特色食品,建立分类管理、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确定调味品、蔬菜制品、饮用水、豆制品等一批生产企业数量多、质量安全风险较大的行业为重点行业,确定重点地区,开展全面检查和治理整顿,消除行业“潜规则”和区域食品安全隐患;继续探索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管。

  (四)食品流通环节。针对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以农村地区为重点,加强对食品商场、超市、食杂店、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展销会等场所的监督检查,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严查无照和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抓好大要案件查办工作;严格督促食品经营者健全完善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进一步推进和落实既符合规定又符合实际情况的“两项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通过采取增加巡查频次、完善巡查内容、提高巡查效率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巡查。

  (五)餐饮消费环节。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清理查处无证经营行为;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进一步完善餐饮业食品原辅材料索证索票、验收登记制度,建立餐饮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备案制度;开展餐饮业凉卤菜、外送盒饭经营的专项监督检查,规范餐饮业凉卤菜、外送盒饭经营的许可;加大对餐饮业餐具消毒设施和餐具消毒效果的检查和监测力度;全面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完善餐饮业诚信纪录档案。

  (六)畜禽屠宰。利用贯彻实施国务院新修订公布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完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严格控制定点数量,严把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审批程序、设置条件和验收准入关。通过定点屠宰换发证章牌工作,进一步提升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软硬条件、技术水平和猪肉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屠宰监督管理体系,向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派驻现场监管员或安装现场摄录装置,对活猪进厂、暂养、屠宰、检疫、检验、猪肉出厂及无害化处理实现全程实时监控;加大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的力度,严厉打击生猪注水和宰杀病害猪病死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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