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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秀山府〔2009〕15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搞好我县“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试点工作,进一步做好农村体育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县“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陈丽萍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洪大志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 慧 县体育局局长
欧阳金 清溪场镇镇长
成 员:
陈启平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伯醇 县国土房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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