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接种率评估方法及要求:
随机抽查1个乡、城镇的1个集贸市场或车站、1所小学、1所幼儿园。抽到的乡以乡卫生院为中心在抽查一个村(居委),每个村(居委)入户调查30名适龄儿童;城镇的集贸市场或车站调查30名儿童;学校或幼儿园各随机抽查30名学生;全县共90名儿童,结果判定以儿童或儿童家长回忆为准,核查接种登记。
评估中发现未按要求接种的儿童,应进行登记并通知其家长或老师送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补种。
项目结束后一周内,县卫生局随机抽取部分乡镇进行接种率快速评估。对不合格的通报批评,并要求开展查漏补种工作。
完成快速评估后,各地要及时汇总分析资料,计算被调查评估县乙脑疫苗接种率。乙脑疫苗接种率低于90%,要开展查漏补种工作。快速评估材料于评估结束后一周内报告县政府。
如遇有儿童在强化免疫现场接种期间不在本县,也要调查但不计入统计结果。接种结果的判定以儿童或者儿童家长回忆,并核查接种记录为准。评估中发现未按要求免疫的儿童,应进行登记并通知其家长或老师送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补种。县级巡回督导组将随机抽取部分区乡镇进行接种率的快速评估。完成快速评估后,要及时汇总分析资料。乙型脑炎群体性预防接种率要求不低于90%,根据批质量保证抽样法(LQAS)和期望水平抽样法的原理,每个乡镇和学校或每个年龄组发现1 例漏种(接种禁忌除外),提示被调查单位该地区或该年龄组接种率可能未达到相应要求,应考虑开展查漏补种工作。
快速调查的合计接种率不一定代表该地区的总体接种率,需要考虑抽样人群的权重和可信区间。如有必要对个别乡镇的总体接种率进行精确评估,可在快评后由县级按照容量比例抽样法严格进行,并以调查接种率90%可信限的下限作为评价标准,调查方法可参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二)资料收集和上报
活动结束后,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工作,并按时上报相关资料。总结内容包括:组织动员、经费保障、宣传发动、培训、疫苗供应、冷链运转、摸底登记、现场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督导评价、接种率调查、接种数据汇总等各个方面。本次活动所有相关资料,包括相关文件、宣传、培训、接种报表等要整理存档。各乡镇将附表2、附表6、附表7、附表8及总结的电子件及纸质件于2009年7月5日以前报县卫生局(联系人:廖淑惠 电话:76672232)和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联系人:杨逾罡 电话:76681708 电子邮箱:xsxjmk@126.com)。县疾控中心在群体性预防接种工作全部结束后1个月内,将总结报告、报表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和县卫生局,县卫生局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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