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督导
县级在群体性预防接种实施方案中应制定本级的督导方案,明确督导方式、督导内容和督导方法,统一督导评价所用表格,及时进行信息反馈。
(一)督导方式
原则:保证每个乡镇有一名由县级人员组成的督导小组人员进行全程督导。县卫生局要成立巡回督导组,加强对工作薄弱地区的督导。
(二)督导内容
督导内容要覆盖当地群体性预防接种活动的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质量等。在接种前进行督导时,应重点督导基层的应种儿童摸底登记、宣传、培训、物资和接种的准备情况。进行现场实施阶段督导时,重点了解摸底调查质量、现场接种工作组织情况、知晓率等情况。进行后期评估阶段督导时,重点进行接种率快速调查、了解资料整理、汇总和报告质量等情况。
(三)督导方法
通过现场观察、询问、主动调查和听取当地组织实施等情况介绍等,全面了解当地接种工作情况。
(四)督导反馈
督导组成员每天督导结束后应汇总当天情况,每日上午10:00点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报前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对突发或严重事件、问题当日必报,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同时将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经验向县卫生局进行通报,县卫生局及时收集各督导组信息,并将各组信息和问题进行归纳和分析,对于可能发生的共性问题再及时反馈至现场各督导组,以便在后续督导过程中予以关注。
五、评估和总结
(一)摸底阶段评估
强化免疫现场接种前,县督导员应对前期宣传动员、摸底登记、家长知晓率等进行调查。
群众知晓率、接种通知单发放率在现场接种开始前不低于95%。随机选择1个乡镇、1个居委会、1个市场,各调查5名适龄儿童家长(共15名),进行知晓率快速调查,若5名家长均了解时间和目标人群,可认为知晓率尚可。
(二)接种率快速评估
群体性预防接种完成后,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群体性预防接种率快速评估。快速评估的重点是容易被漏种的人群和区域,如矿区、国营农牧场、流动人口聚居地、边远地区和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常规免疫管理薄弱的区域(如城乡结合部)。快速接种率评价的方法及要求如下:每个乡镇在群体性预防现场接种和查漏补种工作结束后的三天之内,由县级督导员进行快速调查。
本次项目现场接种完成后3天内,各地要组织开展接种率快速评估。快速评估的重点是容易发生漏种的区域和人群,如矿区、国营农牧场、流动人口聚居地、边远地区和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常规免疫管理薄弱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