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设立巡回搜索组
在农村或社区,根据人口数量设置巡回搜索组,在乙型脑炎群体性预防接种集中接种后期和查漏补种阶段分片包干负责搜索所辖区域的适龄儿童,并通知儿童到指定接种点接种。在市场、火车站、汽车站、城乡结合部,都要设立巡回搜索组,反复巡回搜索未接种适龄儿童,通知到指定接种点接种。对于边远交通不便等特殊地区,无法到定点接种的目标儿童,可辅以入户的方式开展接种。
(五)现场接种
现场接种工作原则上在两周内完成,每日接种时间上午8:30-下午18:00。
1.核实接种对象
接种工作人员应核对受种者确认是否为本次受种对象。对不属于本次群体性预防接种的受种者,向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告知预防乙型脑炎的相关知识,并在接种卡(薄)和接种证上记录;对于应缓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交代补种的地点和时间。
2.接种前告知和健康状况询问
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乙型脑炎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对可疑发热儿童应测量体温,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告知可采取口头或文字方式。
3.准备药品、器械等
每个接种点在实施预防接种前,需要准备好消毒器材、体检器材、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肾上腺素10支、肾上腺皮质激素10支、抗阻胺药10支、高渗葡萄糖50支)、安全注射器材等。
4.实施接种并做好登记
对接种对象接种疫苗,并做好接种登记,学龄前儿童应将接种记录登记到接种证上,供将来入托入学时查验。无证或未带接种证者,应做好记录,群体性预防接种结束后及时给与补证或补登。乙型脑炎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后,各乡镇卫生院、接种点要保存本次强化免疫儿童名册的原始记录。对于乙型脑炎疫苗常规免疫程序漏种的儿童,如本次群体性预防接种符合相应程序时间要求,可作为乙型脑炎疫苗第1剂次或复种的剂次,记入常规免疫。
(六)接种技术要求
1.接种方法:
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接种要求进行。注射部位为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
2.乙型脑炎疫苗接种禁忌症及缓种原则
下列情况为乙脑疫苗接种禁忌:
(1)患急性传染病、严重疾病、严重皮肤病及发热者;
(2)有免疫缺陷症及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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