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种方式及要求
为保证乙型脑炎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质量和较高的接种率,接种方式应以定点接种为主,同时辅以巡回、入户接种等方式。各地应在常规免疫工作的基础上,增加群体性预防接种临时接种点的数量,接种门诊和接种点的服务时间为每天8:30至18:00,根据接种情况延长接种时间。对于未到接种点接种的儿童,要通过采取再通知和动员等措施,确保所有应种儿童到指定接种地点接种,边远地区少数漏种儿童可采取入户接种等方式。接种期间如发现未摸底登记的目标儿童,应作为应种儿童进行登记、接种,并计入应种汇总数。
(二)接种点的设置
设置接种点数量应根据当地的地理条件、人口密度、摸底情况等综合考虑。接种点应设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学校可在医务室、办公室、空教室等地设立接种点)。临时接种点的设置由乡镇政府指定,经县卫生局指定许可,符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对接种点的要求,兼顾方便群众,便于群体性预防接种等工作的实施。禁止在进行教学活动的教室开展群体接种。乙型脑炎群体性预防接种固定接种点应合理设置等候、登记、接种、观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等功能分区(固定接种点以各乡常规免疫接种点为主)。接种时维持好接种现场秩序。接种点要有醒目的标记,张贴强化免疫宣传画、横幅、接种禁忌、接种后留观30分钟告知等。新增设的接种点要便于儿童家长寻找,并及时通知儿童家长。
(三)接种点人员的配备
每个接种点至少应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直接参与现场接种工作,并根据负责接种对象的多少适当增加人员数量。
1.现场组织员(2名以上)
由村(区委)主任或成员、学校班主任或校医担任。负责应种儿童的通知、接待及接种现场的组织工作,并负责在现场向儿童家长进行有关强化免疫内容的宣传。
2.现场记录员(2名以上)
现场记录员由医院防保科医生担任或乡村医生,负责询问儿童健康状况、有无禁忌症。对可疑发热儿童测量体温;对有禁忌症儿童,记录禁忌症的种类,并将记录有禁忌症的处方交由儿童家长保存,作为快速评估时不计入应种儿童数的凭证;对应种儿童进行核实和接种登记和回收接种通知单;对已接种儿童可进行标记;每天接种工作完成后必须进行资料的整理和上报。
3.现场接种员(3名以上)
现场接种员必须由具有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持有上岗证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担任。
现场接种必须设立单独具有执业资格的2名医护人员作为异常反应处置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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