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县2009年乙型脑炎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
(秀山府办发〔2009〕6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秀山县2009年乙型脑炎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八日
秀山县2009年乙型脑炎疫苗群体性
预防接种实施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乙型脑炎的暴发和流行,根据《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重点地区甲型肝炎疫苗和乙型脑炎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卫疾〔2009〕30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时间及工作指标
(一)实施范围:全县所有乡镇无乙型脑炎患病史及无乙型脑炎疫苗接种史的8月龄-6岁儿童(2002年6月15日-2008年10月15日出生,包括流动儿童)。
(二)实施时间:2009年6月9日至6月11日,开展乙型脑炎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活动宣传动员与培训;2009年6月12-14日,进行应种对象摸底调查;2009年6月15-30日,开展强化接种;2009年7月1日至7月5日,进行查漏补种和接种完成情况评价、总结与资料报告。
(三)工作指标:以乡为单位儿童乙型脑炎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分年龄组接种率90%以上。强化免疫督导评估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90%以上。
二、组织和实施
(一)组织措施
县政府将加强乙型脑炎群体性预防接种活动的领导、协调、督导,在经费和后勤保障上给予必要的保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确保乙型脑炎群体性预防接种高质量进行。
1.县人民政府成立乙型脑炎群体性预防接种领导小组。落实部门职责,制定我县乙型脑炎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活动实施计划,召开专门会议,落实工作经费,协调和动员人员技术力量,安排部署我县乙型脑炎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活动。县政府相关领导在活动期间将参与宣传、督导等到活动。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乙型脑炎群体性预防接种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制定本辖区乙型脑炎群体性预防接种活动实施计划,召开专门会议,落实工作经费,协调和动员人员技术力量,安排部署辖区内乙型脑炎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活动,乡镇政府相关领导要在活动期间参与宣传、督导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