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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一五”后两年公共机构节能计划的通知

  (二)存在的问题。
  多年来,通过积极开展节能工作,我省公共机构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有所增强,节能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节能措施逐步到位,较好地控制了能耗不断增长的势头。但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起步晚,在节能管理工作上还存在一些深层次、普遍性的问题。省政府办公厅文件一是节能意识比较淡薄。个别单位对节能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未有效进行节能宣传,节能技术改造进度不快,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干部职工还存在浪费能源资源的现象。二是节能管理体制尚不完善。从目前看,各级公共机构在节能管理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还不适应节能工作的发展需要;同时,尚未制定统一的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和支出标准,尚未建立有效的能耗统计、能源报告制度和节能考核制度,还未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节能管理制度体系。
  三是节能激励和约束机制尚未建立。尚未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难以调动方方面面的节能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总体上还处于被动状态。
  二、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于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通知》(赣府厅字〔2008〕229号)为基础,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坚持“四项”原则(即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约束与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原则),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创新机制,抓好示范、加大宣传,扎扎实实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资源工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表率,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规划目标。
  到2010年末,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实现以下主要目标:一是以全省公共机构2005年总能耗85.38万吨标准煤(其中消耗电力96,644.49万千瓦,水14,876.83万吨,汽油16,145.87万升)、人均总能耗0.5876吨超标准煤为基数,实现人均能耗降低20%以上的目标。根据赣办发〔2009〕4号文的要求,全省所有公共机构2009、2010年分别在上年度的能耗基础上下降5%。
  二是建立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体制和综合协调体系。
  三是创建一批节约资源(包括节电、节油、节水等)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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