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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创建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工作任务的通知


  (5)提供2008年-2009年地表水、地下水节水管理工作资料。内容包括节水执法记录、总结;现场管理记录;节水奖惩文件及票据;市节水办批文复印件;节水工作总结;节水科研项目、技术推广报告,并说明成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台帐资料;地表水、地下水用水计划、定额下达文件,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资料。会同市建设局、经贸委、镇江质监局联合制订电力、造纸、化工用水定额标准。

  7.市财政局

  (1)加大节水科研、节水技术改造和推广、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和公共节水设施建设等投入。对3家国有企业和5个公共用水设施的节水科研、技术改造和推广给予财政补贴。

  (2)保障2010年创建国家级节水型城市经费。

  8.市统计局

  (1)建立镇江市节水统计制度并实施。

  (2)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创建节水型城市所需各类统计报表。

  (3)提供万元GDP、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市区人口等支撑数据。

  9.市环保局

  (1)报送2007-2009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量、工业废水达标排放量、排放总量汇总表及明细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城市污水处理率计算依据及结果。

  (2)提供2008-2009年排放量工业废水排放企业名单和达标情况资料,对所有未达标排放企业进行强制性整改,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100%达标。

  (3)提供2008-2009年世界环境日宣传资料。

  (4)提供2008-2009年镇江市环保公报。

  10.市教育局

  (1)按照节水型单位目标导则创建5家节水型学校,应覆盖大、中、小学。

  (2)配合市建设局、水利局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节水宣传活动。

  11.市级机关工委

  按照节水型单位目标导则创建5家节水型机关。

  12.市科技局。

  配合市建设局开展节水科研、技术改造和推广项目。

  13.市城管局

  (1)配合市建设局开展公共厕所用水器具调查、改造。

  (2)对洗车场用水进行监督管理,推荐1-2个低耗水或无水洗车场备查。

  14.镇江质监局

  会同市建设局、经贸委、水利局联合制订电力、造纸、化工用水定额标准。

  三、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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