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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港口经济的决定

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港口经济的决定
(2009年4月28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2009年4月29日以湛发〔2009〕9号发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关于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继续深化改革开放率先实现科学发展的决定》,全力实施“工业立市、港口兴市、生态建市”发展战略,加快发展以港口为中心的港口经济,推动我市实现科学发展、后发崛起,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快发展港口经济的重大意义、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
  1.重大意义。深水大港是湛江最具核心竞争力的战略资源,港口经济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港口和港口经济愈来愈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强劲引擎,成为沿海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参与全球经济合作与竞争的优势所在。湛江作为我国第一批沿海开放城市,继续建设深水大港,加快发展港口经济,有利于增强湛江港的综合竞争力和作为大西南出海主通道的地位,有利于加快建设北部湾区域性中心城市,拓宽我市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更好地参与北部湾经济区和东盟国家的交流与合作。特别是依托深水大港,着力发展以钢铁、石化等大型临港重化工业和现代港口物流业,必将有利于我市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利于构建区域性航运中心、物流中心,强力推动湛江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后发崛起。
  2.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深水大港、临港工业、港口物流和港口城市“四位一体”协同发展的思路,坚持“优先发展港口”的原则,着力推进港口体制机制改革,整合港口岸线资源,提升港口功能;大力发展临港产业,推动港口功能从运输枢纽向资源配置枢纽提升,从发展港口运输业向发展港口经济提升,推动港与城互促共进、联动发展,努力实现湛江跨越发展、逆势崛起。
  3.目标要求。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港口总体规划,加快建设设施先进、运作高效的现代化主枢纽港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努力把湛江建设成为现代化新兴港口工业城市和美丽的南方海滨城市。到2012年,全市港口建设投资完成120亿元,新建泊位30个,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1.6亿吨、集装箱50万TEU,临港工业总产值1000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70%以上;到2020年,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3亿吨,集装箱200万TEU,临港工业总产值2500亿元,临港工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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