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系统调整总体要求
电信重组后电信网络发生的变化,给我市监测系统的正常监测带来了较大影响,主要表现在:纳入监测范围的运营企业将由原五家变为三家,中国电信新增了移动业务,原联通C网和G网之间的网内业务变成了电信与联通之间的网间业务,原联通与原网通之间、移动与原铁通之间的网间业务已变成或即将变成网内业务。
监测系统调整总体要求:一是清理由网间改为网内的链路和静态数据,空出采集能力;二是实现对新增网间链路完全监测;三是各运营企业组成监测系统调整专项工作组,制定监测系统调整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并将其联系方式上报管局;四是我局将在各运营企业上传的链路调整完毕后,对链路收敛率、正确采集率和静态数据准确率等指标进行考核。考核将按照重组后的电信格局进行,对考核不达标的企业要进行通报。
监测系统调整重点工作的进度安排建议(见下表1)。
表1:监测系统调整重点工作进度计划表
序号
| 重点工作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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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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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新定义呼叫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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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清理网内链路和收敛新增网间链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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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收敛新增网间链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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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新核实静态数据变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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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检查监测系统调整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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