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推行行政审批“两个集中”改革实施方案另行制定印发。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行政服务管理委员会,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间:2009年底前
㈡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办公自动化建设。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9〕16号)要求,继续完善市、县(区)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及时将省下放到市、县(区)的审批事项纳入到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抓好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并联审批,完成系统覆盖到每一个审批岗位的工作。进一步加大县(区)网上审批推进力度,全面开展电子监察工作,按照全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要求,做好市、县(区)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与省系统的对接,形成省、市、县(区)三级电子政务服务平台。今年6月底前,市、县(区)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均要实现网上办理。
责任单位: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行政服务管理委员会,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间:2009年底前
㈢建立行政审批和社会服务事项“绿色通道”。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大力简化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间。行政审批或社会服务事项的办理涉及到本级政府两个以上的部门或本部门两个以上内设和下属机构的,实行并联办理制。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一站式”、“保姆式”综合服务体系,以最快的速度、最优质的服务、最简明的流程为人民群众提供无偿咨询代理、无偿专业代理等便民服务。市、县(区)部门和行政服务中心、专业办事大厅应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便民服务“绿色通道”办法。已建立“绿色通道”的,要进一步完善。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绿色通道”工作,即市发改委要抓好投资项目的“绿色通道”工作,市经贸委要抓好技改项目的“绿色通道”工作,市建委要抓好建设项目“绿色通道”工作,市房管局要抓好房地产开发项目“绿色通道”工作,市行政服务管理委员会要抓好企业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建委、市房管局、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行政服务管理委员会,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间:2009年10月底前
㈣大力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按照“加强领导、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就近服务”的原则,各乡(镇)都要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一次性收费”的服务方式,集中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民服务。重点抓好社会保障、综治信访、农业生产、人居建房、计生服务、合作医疗、民政救济等部门的进驻,实行合署办公,严格落实公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中心要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工作场所,人员编制由县(区)采取调剂的办法解决,所需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县(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协调和指导,把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成为便民、利民的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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