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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119”消防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119”消防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秀山府办发〔2009〕1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119”消防宣传活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一月三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119”消防宣传活动方案

  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关于2009年“119”消防日宣传重点工作的通知》(公消〔2009〕45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关注消防·关爱生命·共筑平安” 为主题的“119”消防宣传活动。为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县政府党组成员、县长助理、公安局局长鲁荣锋任组长,县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119”消防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大队长李建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活动时间

  2009年11月6日-11月9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119”消防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包括启动仪式、 “查找身边火灾隐患,教你消防安全常识”有奖明信片传递活动和《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宣贯活动三项活动。

  1、启动仪式。时间:11月6日上午9时;地点:花灯广场;参加人员:县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10人、县消防大队官兵20人、消防志愿者50人、学生50人、单位员工(高层建筑)50人。

  2、“查找身边火灾隐患,教你消防安全常识”有奖明信片传递活动。在花灯广场设立宣传点,由消防志愿者向市民免费发放“传递平安·祝福万家”明信片,发动市民积极查找身边的火灾隐患,通过明信片在父母、亲人、老师、同学、好友等之间开展传递签名活动,达到“教育一个市民、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宣传效果,形成全社会都来关注、支持、参与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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