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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机办关于加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的紧急通知

山东省农机办关于加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的紧急通知
(鲁农机计函字[2009]26号)


各市县农机局(办)、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落实,目前已进入企业补贴资金集中结算阶段,为进一步加快结算进度,防止过度集中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农机生产企业要抓紧供货,对于已供货的要加快收集补贴合同并按要求整理结算资料,及时报送。务必在11月30日前提出结算申请,逾期2009年将不再办理资金结算。

  2、农机生产企业申请补贴资金结算,要确保已按补贴合同要求供货到位;已经送交补贴资料但省办抽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要按要求重新核实整改,并及时反馈结果,未能在规定时间反馈整改结果的企业无法进行结算。问题较多或整改不力的将取消其补贴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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