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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自治区政府确定的10件环保实事的通知


  市财政局职责:将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市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

  7、建设辐射环境监测及应急响应体系,确保全市辐射环境安全。

  市环保局职责:积极争取配置1辆辐射应急监测车。及时参与处置辐射环境应急事件,确保全市辐射环境安全。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8、妥善处置医疗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职责:建成吴忠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确保年底投入运行,使全市医疗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安全处置。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卫生局、财政局、环保局。

  9、建设4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实现全市城市污水有效处理。

  各县(市、区)职责: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年底建成并投入运行,全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环保局。

  三、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自治区人民政府承诺为民办理的10件环保实事,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为民办实事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作为顺民心、合民意、解民忧的民心工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细化措施,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好事、服好务,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牵头协调职责,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排出进度计划,细化责任分工,集中力量抓好组织实施。

  (二)要确保落实。为确保实事办一件、成一件,各分管领导要加强事前协调、事中跟踪,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实事进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各责任单位必须加强管理,要敢于抓落实,善于抓落实,找准问题,研究对策,对实事办理进行全程指导、监督、检查、协调、督促,要做好实事办理过程中文字材料、图片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形成专门档案,年终将进行考核验收;各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确保把惠民利民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三)要强化督查。市政府将适时召开实事办理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实事进展情况汇报,适时进行督查。市环保局要定期组织召开实事办理责任单位联络员会议,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各新闻媒体要对实事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加强对实事工作的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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