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城管局、质监局。
2、开展城市扬尘污染整治,规范城市建筑施工和拆迁场地环境管理。
市建设局职责: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对可能造成扬尘污染的建材和场地采取覆盖、遮挡、洒水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清洗或除尘设施,严禁车辆带泥或污染物上路。
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职责:规范房屋拆迁作业中车辆运输环境管理,在房屋拆迁作业区采取遮挡、洒水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对拉运土、灰、沙、石、煤、垃圾等各种车辆采取覆盖、防漏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产生。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交通局。
3、继续推进村庄环境治理,解决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各县(市、区)职责:编制本行政区《农村环境整治规划》,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每个县(市、区)争取创建自治区级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各1个。
市环保局职责:编制《吴忠市农村环境整治规划》,落实重点村庄环境综合治理“以奖代补”项目。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建设局、农牧局、卫生局。
4、开展农村集中饮用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评估,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农村重点水源地。
各县(市、区)职责:编制本行政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划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对300人以上农村重点饮用水源地通过采取监测、设置标志碑、警示牌和界桩等措施进行有效保护,并逐步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保障农.村群众饮水安全。
市环保局职责:编制《吴忠市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监督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
5、建设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打击偷排暗排等环境违法行为。
市环保局职责:组织实施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项目,对重点污染源实施自动监控管理。准确掌握污染源动态排放状况,预防和及时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监督电厂脱硫设施、造纸企业碱回收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情况,严查偷排、暗排等环境违法行为。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建设局。
6、建成吴忠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为公众提供空气质量测报信息。
市环保局职责:建成市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建成1个农村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开展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让群众及时了解城市环境质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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