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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塞上农民新居”建设四年规划(2009-2012)》的通知


  (二)资金筹措方式:建设资金以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各县自筹,农民投工投劳,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

  1、自治区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农宅房屋建设、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太阳能热水器安装、垃圾站点建设等。

  2、各市、县(区)要把“塞上农民新居”工程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统筹安排,列入财政预算。

  3、各成员单位按照“塞上农民新居”建设要求,积极通过各自对口业务部门争取专项建设资金。

  4、发动社会力量,采取企业捐资捐物、单位对口帮扶等形式,支持“塞上农民新居”建设。

  5、农民自筹。农宅建设以农民为主体,村庄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由农民义务投工投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切实把“塞上农民新居”建设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制定计划,分解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有关部门具体抓;要深入农村,做好服务,切实把“塞上农民新居”建设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关爱民生的重要桥梁和纽带,认真组织实施。为保证该项工程的顺利实施,成立吴忠市“塞上农民新居”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塞上农民新居”建设工作的领导、指导、协调、检查和总结工作。各县区、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具体负责“塞上农民新居”建设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强化部门责任。市规划、建设部门要加强村庄规划编制指导,编印、推广优秀农宅设计图集,做好示范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督促、检查、验收和技术服务,积极争取自治区补助资金,确保“塞上农民新居”建设顺利进行。市发改、财政、民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为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住房改造和农民危旧房屋重建提供资金支持。已经列入计划和财政预算的资金和实物,应简化审批程序,及时下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农牧局要结合村庄改造,推广利用清洁能源,把沼气池、太阳能灶等建设项目重点向示范点倾斜;国土资源局要加强村庄土地管理,制定政策措施,通过土地整理、调换,促进村庄合理布局和调整,节约建设用地;交通局要把扶持农村道路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重点帮助解决乡村道路连接和村庄内部道路硬化问题;林业局要加强对村庄整治中绿化工作的指导,免费配送树苗,重点支持环村林带建设;卫生、环保部门要把加快农村卫生环境改造、污染源治理、卫生设施建设要列入计划,积极争取项目,从改变卫生环境入手,改变村庄面貌;水务局要解决村庄供水、排水设施建设,着重解决好村庄人畜饮水和防洪排涝等问题;文体、电力、电信等部门要积极利用自身优势,在村庄整治中优先安排各项有关设施建设,完善改造原有的陈旧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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