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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塞上农民新居”建设四年规划(2009-2012)》的通知


  (三)总体目标

  从2009-2012年,利用四年时间完成489个村庄整治和新村建设任务,使全市村庄布局规划中确定的积极发展和适度发展村庄的建设整治率达到80%以上。到规划期末,全部淘汰土坯房,农民住房质量得到明显改善。规模大于100户的新建村庄统一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农宅严格按照抗震设防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建设质量过硬的农民住宅,使功能更加合理,结构更加安全可靠,抗震性能进一步提高;现有旧村庄主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村庄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全面建立,村庄面貌得到整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得到全面改善。

  (四)年度计划

  2009年,重点开展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和城镇主出入口村庄建设整治。全年计划新建村庄24个3564户,其中市区建设中心村7个1703户,并在滨河大道建设黄河小镇和黄河穆民人家300户;青铜峡市集中建设15个中心村1561户。旧村整治73个10902户,其中市区39个点5937户,青铜峡市34个点4965户。旧房改造4000户,其中市区改造1000户,青铜峡市改造3000户。

  2010-2012年全面向农村腹地推进,完成378个39600户旧村整治任务和14个新村建设,新建和改造旧农宅14780户。

  三、建设整治内容

  (一)新建村庄:结合高速公路沿线拆迁、城中村改造、黄河沿岸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移民、村庄迁并和危旧房翻建改造,重新选址或在原址上集中建设新村庄。重点推广新型农宅建设、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综合配套,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普及和新材料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建设轻型抗震结构住宅。

  (二)旧村整治:对现有质量较好的房屋,以整治改造为主。按照村庄建设规划,鼓励农民就地翻建,改造农宅,治旧图新,配套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拆除危旧房屋或土坯房和违章建筑,改路、改水、改圈、改厕,整治环境,清洁卫生,改变村容村貌,绿化美化村庄,增强服务功能。

  四、建设标准

  (一)新村建设标准

  1、符合村庄布局规划要求,选址合理。严格按照村庄建设规划和《宁夏新农村住宅设计图集》进行施工和组织实施,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监管、统一选择施工队伍、统一招投标采购材料、统一竣工验收。

  2、充分考虑农村生产生活需求,各项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功能明确。村庄整体建设协调,布局错落有致,特色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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