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优秀人民调解员的决定
(吴政发〔2009〕43号 2009年5月2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市区各乡镇,区属驻吴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按照自治区、吴忠市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部署,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推进工业‘两城五园’、农业‘十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建设滨河生态水韵城市”的重大发展战略,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调解网络,开展法制宣传,加强基础建设,调处矛盾纠纷,防止群体事件,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各级调解组织和广大调解工作者战斗在人民调解工作第一线,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不辞劳苦、不怕困难、不图名利,发扬无私奉献精神,把大量的不安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在平凡的岗位上为我市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优秀集体和个人。经过层层推荐和严格评选,市政府决定对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利通区金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等38个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王兰花等80名优秀人民调解员予以表彰奖励。
全市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要向受表彰的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优秀人民调解员学习,学习他们心系稳定、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吃苦耐劳、为民解忧的优良品格;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崇高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继续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全市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优秀人民调解员名单
一、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共38个)
利通区(14个)
金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东塔寺乡人民调解委员会
高闸镇马家湖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金银滩镇东沟湾村人民调解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