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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吴忠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年”活动具体分四个阶段实施,总体推进。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底前)。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宣传“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发动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扎实有序推进“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6月-10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本方案,全面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到点上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年”活动中的重大问题,跟踪督查活动开展落实情况,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11月)。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回头看”工作,组织对辖区各地、部门和企业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和推广经验做法,形成制度,切实提高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第四阶段:检查总结(12月)。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按照“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对开展情况进行认真进行总结归纳。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市安委会将于7月份和10月份分别对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进行督查或抽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精心组织,认真分析落实、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建立工作保障机制。充分发挥联合执法机制和部门联动作用,切实加强安全监管,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分阶段、有目标地把“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坚决杜绝走过场、敷衍搪塞、形主义等现象。

  (三)突出重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全面推进、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和“一项行动一突破、一项建设一重点”的要求,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层层推进、项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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