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1)海事部门要以旅游区水上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监管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水运安全隐患。要督促水上运输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我市境内黄河沿线船舶、渡口和浮桥的安全监管。(2)水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安全监管。
--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由消防部门牵头负责。(1)认真宣传贯彻新修订的《
消防法》,不断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2)采取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方法,深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3)认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着力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应急疏散演练、落实员工消防教育培训等工作,切实提高人员密集场所防范火灾的能力。(4)组织开展对宾馆、饭店、商场、地下商业街、医院等场所的消防专项检查,重点跟踪督办挂牌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
--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由建设部门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1)认真落实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防止层层转包、以包代管。(2)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加强农村建筑施工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管理,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3)继续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示范工地” 创建活动,开展以防高处坠落、起重伤害、房屋拆除、施工坍塌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4)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管,坚决取缔无证企业进入建筑市场。(5)加强对城市燃气供应、供水、供热、供电、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安全监管和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确保社会稳定。
--冶金、建材、轻工、机械、特种设备、教育、商贸、旅游、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也要从各自的实际出发,进一步细化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并把安全专项治理与相应的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相结合,统筹安排隐患排查与治理,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继续开展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数据库,完善自治区、市、县、企业四级监管网络,强化对企业危险源点监控情况的监督,确保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