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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经委关于同意认定杭州天衡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项目)的批复
杭州市经委关于同意认定杭州天衡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项目)的批复
(杭经资源〔2009〕371号)
富阳市经贸局、临安市经发局、拱墅区发改经济局:
你们上报认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项目)的请示悉。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 156号、157号和《浙江省实施〈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细则》(浙经贸资源〔2007〕265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同意认定以下5家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项目):
杭州天衡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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