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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设淳安县千岛湖镇富城村砖瓦用页岩采矿权的批复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设淳安县千岛湖镇富城村砖瓦用页岩采矿权的批复
(浙土资厅函〔2009〕1077号)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转报淳安县国土资源局要求设置淳安县千岛湖镇富城村页岩矿采矿权的请示》(杭土资矿〔2009〕117 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设淳安县千岛湖镇富城村砖瓦用页岩采矿权1 宗,暂定开采规模7.5 万吨/年,暂定开采期限10 年;初定矿区中心点直角坐标(1980 坐标系)为:X:3278050,Y: 40411860 。

  二、同意拟设采矿权以挂牌方式一次性整体公开出让。

  三、要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监督管理,与采矿权受让人签订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书,足额收取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切实落实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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